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较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及其相关自然科学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具有较强的医学实践和人际交流能力,具有创新创业精神,融精神心理治疗、心理咨询、心理疏导与保健、精神心理疾患预防为一体的应用型医学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远大理
想和创业创新精神;
2、具备较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理论及自然科学知识;
3、具有较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和熟练的临床技能,掌握对人类精神心理疾患的诊断、
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方面的基本技能,具有优良的职业态度及人际沟通能力,能从事临床医疗、心理咨询及教学工作;
4、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工作能力,有参与现代医学科学技术竞争的基本素质;
5、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达到国家或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水平;
6、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国家大学英语考试四级水平或通过校学位英语统测,能够运
用英语阅读、翻译本专业文献。
主干学科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心理学
主要课程(共20门)
细胞生物学、基础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学、系统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
生物化学、药理学、微生物与免疫学、医学统计与流行病学、诊断学、外科学基础、内科学、外科学、心理学、医学心理学、精神医学、神经病学、心理咨询与治疗。
主要教学环节
公共基础课学习一年,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学习三年,临床实习一年,部分课程进行中英文双语教学;学生学习结束,完成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国家或省计算机一级考试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通过校学位英语统测后,方可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学位及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210学分,其中必修课198学分,选修课12学分(其中社会人文类、自然科学类、医药类各4学分),社会实践3学分,毕业实习52学分,毕业出科考试4学分,实践技能考核2学分。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