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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办公室——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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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岗位职责
1、 对本院(系)本年级学生认真实施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大学生行为准则》的教育和理想、道德、安全、法制的教育,培养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引导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2、 负责执行本院(系)本年级以《大学生行为准则》为中心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认真及时地向学生宣传校风校纪和各项有关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结合本院(系)本年级的实际向学生提出要求,督促、检查、落实,定期对学生进行讲评。
3、 经常深入课堂、宿舍等学生学习、活动、生活场所,组织并参加学生的集体活动,准确及时的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行为状况,有针对性、预见性地做好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工作。
4、 参加和组织学生的入学教育、毕业教育、新生入学和毕业生离校工作,协助抓好军训、公益劳动,指导学生的党团组织建设,指导学生干部开展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学生开展好文娱、体育、第二课堂、勤工俭学和社会实践活动。
5、 负责学生日常思想、行为的考察和记录。如实填写学生的各类鉴定,组织好本院(系)本年级学生的综合测评,个人总结和奖贷学金的评定发放。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查清事实真相,提出处理意见。
6、 积极参加思想品德课教学,认真履行有关职责。
7、 根据校、院 (系)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定期向院 (系)和学生工作处(部)汇报工作。遇有重要问题,突发事端和事故苗头应积极控制事态并报告。
8、 参加学生工作会议,听取有关学生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的传达。密切结合本职工作,积极进行业务自修、工作探讨和理论研究,拓宽知识面,提高工作水平。
9、 关心和爱护学生,指导并帮助学生克服学习、生活中困难。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及时向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要求和意见。加强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10、认真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0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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