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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规章制度


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教学质量监控若干制度汇编

一、院级领导听课制度

  教学是基础医学院的中心工作之一,院级领导的听课,既可以全面了解基础医学院教师的讲课水平与讲课质量,又可以起到监督和促进作用,是提高基础医学院全体教师教学质量重要的一环,为此规定:

  1. 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4?次。
  2. 每次听课都要填写统一的听课记录表,对教学效果好的教师要总结经验,组织基础医学院教师学习。

二、系、部、室负责人听课制度

  系、部、室主任应全面了解本课程教师的理论讲课与实验课质量,检查教学效果,为此规定:

  1. 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2. 教学副主任、教学秘书每学年听课不少于4次。
  3. 每次听课都要填写统一的听课记录表,学期结束前将听课记录表归档保存。
  4. 对教学效果好的教师要总结经验,每学年在系、部、室内组织1—2次观摩教学并进行讨论和作好记录。

三、理论和实验负责教师制度

   各系、部、室接受教学任务后,首先确定不同课程的理论和实验负责教师。负责教师的任职条件和职责如下:

  1. 理论负责教师应由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的教师担任。实验负责教师可由高年制助教以上教师担任。
  2. 理论负责教师对本门课程的教学分工安排、讲课质量、辅导释疑等负完全责任。实验负责教师对实验工作安排、预实验、实验考核、实验教学的质量等负责。
  3. 实验和理论负责教师定期组织本门课任课教师集体备课,预实验等并做好记录。
  4. 实验和理论负责教师要经常与学生和年级辅导员联系,及时听取学生和辅导员的反馈意见。
  5. 每门课程一个学期一个班级的理论课讲课教师原则上最多不超过3人(不包括年轻教师的实验性讲课)。

四、集体备课试讲制度

  各系、部、室应根据本门课的大纲要求与教学进度, 组织本系、部、室有关教师定期进行集体备课,备课的要求:

  1. 熟悉教材与教学需掌握的内容和要求。
  2. 明确重点、难点与一般内容。
  3. 协调理论课与实验课的内容和进度。
  4. 讨论教学中发现的问题。
  5. 在备课中应注意教书、育人的结合点。
  6. 备课与新知识、新技术讲座相结合。
  7. 每次集体备课应有记录。

五、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为了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使他们尽早成长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的合格教师,特制定基础医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度:
  1. 讲师以下的青年教师均需由系、部、室一对一配备导师。
  2. 导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事业心、责任心,热心培养下一代。
    2.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高职人数少的系、部、室可由高年资讲师担任)。
    3. )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评价保持在良好以上者。
    4. )有一定科研工作经验。

  3. 导师的职责:

    1. )严格执行培养计划,从思想、工作、生活上爱护、关心青年教师。
    2. )每学期向本学系(部、室)主任汇报培养计划执行情况二次。
    3. )每年应对培养工作做书面总结。

  4. 培养计划制定的实施过程:

    1. )系、部、室必须在青年教师进入系、部、室前明确其导师人选。
    2. )青年教师进室后,和导师共同协商,制定一个详细全面的培养计划和五年的大体培养方向,一年培养结束后,对下一年再制定出详细计划,以后每年依次类推,直至五年期满。
    3. )实施过程中,室主任应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5. 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应包括:

    1. )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职业道德的培养。
    2. )教学工作能力培养,包括培养性讲课,写教案,带教实验、批改作业、答疑、编写教材、撰写教学论文等。
    3. )实验技术能力的培养,包括实验方法的掌握、实验仪器的应用等。
    4. )科研能力培养,包括如何选题,查资料,写标书,参加科研过程,如何写实验记录,建立科研档案,撰写科研论文等。
    5. )管理工作的能力培养,包括系、部、室内各种管理工作。
    6. )进修计划的安排,包括听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理论课。
    7. )对本科学历的青年教师的学历学位培养的计划安排。

  6. 对导师的考核:

    1. )导师工作在每年年终考核中作为一项日常工作由系、部、室给予考核,并给予相应的酬金。
    2. )能五年自始至终地完成培养计划,且每年考核合格的导师给予奖励(奖励形式另定)。
    3. )青年教师如在培养期间表现差,主任应了解导师是否尽责,如不尽责当年考核应为不合格。

六、教学专家督导制度

  为提高教学质量,客观公正评价基础医学院每位授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基础医学院在退休教师中聘请有教学经验的教师作教学督导工作。
  基础医学院每学年聘请一定数量的退休教师和在职教师,组成专家督导组工作参加教学督导工作。

  1. 抽查教师教案、备课笔记。
  2. 每位督导组成员要求每学期至少听10个学时。
  3. 听课后填写听课记录,为每位被听课教师打分、提出整改意见。听课记录汇总后上交基础医学院教学委员会。
  4. 抽查试卷质量,提出整改意见。

七、基础医学院课堂教学规范

  理论课是整个教学工作的最主要环节,是在校学生摄取知识的主要途径之一,课堂教学是教师对学生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重要形式,同时也是学生获取知识、增强能力的主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的主导作用非常重要。如何组织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既是一项教学研究,也是一门艺术。为提高理论课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下列教学规范。

  1. 仪表端庄,整洁大方,精神饱满,举止文明。
  2. 教学态度认真,课前按教学大纲要求精心备课,所有教师应有完整的教案与备课笔记,讲师以上教师要有电子教案,副教授应有网络课件。
  3. 平时多听其他教师上课(特别是老教师),学习他们的授课方法和技巧。
  4. 提前十分钟进课堂,不擅自调课,不无故缺课。
  5. 课堂教学合理安排时间,教学秩序井然。
  6. 讲授思路清晰,目的明确,层次分明,概念准确,重点突出,难点讲透。
  7. 语言清晰,普通话标准,讲课生动。
  8. 根据学生所学专业的特点,理论联系实际,拓展相关知识。
  9. 查阅相关文献资料,适当介绍国内外最新进展。
  10. 加强对学生科学的思维能力和人文精神的培养,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11. 认真研究教学法,采用启发式、互动式、问题式、引导式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自学能力。
  12. 授课中注意使用外语关键词汇,积极开展双语教学。
  13. 板书规范,科学应用多媒体以及其它电教设备,应用PCI科学合理。
  14. 课后多和学生交流,了解、关心他们学习上的困难,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反馈意见并及时整改。
  15. 高级职称的教师每学年至少有一学期参加理论教学。
  16. 认真参加本学系(部、室)集体备课和其他教研活动。
  17. 第一年工作的新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其他教师不少于2次,系、部、室主任不少于4次。

                      八、基础医学实验课教学规范
 
  实验(课)教学是整个教学过程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其基本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基本实验技能、实验原理、实验方法训练,使学生掌握现代实验方法,巩固和应用理论知识,培养独立进行科学实验和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了能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下列教学规范:

  1. 仪表端庄,精神饱满,举止文明、大方。
  2. 教师课前认真备课,按实验指导要求认真参与预实验和集体备课,有实验备课笔记。
  3. 第一次上课应介绍实验概况,宣讲实验须知(手则)、注意事项和有关规章制度。
  4. 讲明每次实验目的和要求,使学生熟悉实验原理,实验装置以及步骤。阐述清楚,概念准确。
  5. 注意研究实验教学规律,改进实验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自己动手完成实验,培养学生独立操作和观察解决问题的能力。
  6. 加强互动教学,教师要细心指导,耐心解答,解决学生在实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7. 每次实验结束前要进行小结,课后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8. 有条件的实验室要安排自拟或设计型实验。
  9. 言传身教,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培养学生实事求是、严谨认真的实验作风和创新精神。
  10. 经常倾听学生对实验教学的反映和意见,及时总结并予改进。
  11. 熟练掌握实验操作方法(熟悉实验标本)。
  12. 实验时间安排合理,实验秩序井然,实验中不无故离开实验室。
  13. 积极使用外语专业词汇,努力开展双语教学。
  14. 不擅自调课、缺课,上课不迟到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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