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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度中华医学科技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七年一月八日
各有关学院、附院: 中华医学科技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医会科评函(2006)122号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申报项目的要求 1. 全面完成科研合同、计划和任务书的各项要求,技术资料完整准确。 2. 完成科学成果鉴定、评估、检测。所有推荐项目(除新药研究项目,包括新生物制品项目外)一般均应完成科技成果鉴定。 3. 没有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的争议。 4. 反映推荐项目主要科学技术内容的论文必须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自然科学类研究成果的论文应正式发表一年以上,并得到国内外同行引证。 5. 经过由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查新检索,并由其出具查新咨询报告书。 6. 推荐项目的原始技术资料应由所在单位档案部门归档并出具证明。 7. 凡涉及使用实验动物的项目,应提供清洁级以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设施合格证明。 8. 应用性技术成果必须经过实际验证并具备推广条件或已推广应用。仪器、器械、设备等研究项目,应取得国家批准和可以生产的证书及完成市场准入并形成批量生产规模,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9. 新药研究的项目,包括新生物制品项目,一类应取得进入临床研究批准,二类应取得新药证书,三、四、五类原则上不得推荐本奖励。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如食品、基因工程技术产品等,必须要取得主管机关批准。 11.我国学者与外国机构和学者合作的项目,其主要学术思想和主要研究工作应为我国学者提出和完成,并由国外合作者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12.技术标准项目应正式颁布并实施一年以上。 13.计算机软件开发和应用的项目须完成卫生部有关计算机软件鉴定的程序后推荐。 14.重大研究项目原则上应在全面完成后一次推荐。 15.未能通过评审的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工作又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推荐。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项目,如再次推荐须隔一年。 二、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1. 《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书》或《中华医学科技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推荐书》和《项目摘要》等请在中华医学会网站www.cma.org.cn查询或下载。 2.申报材料的规格及装订要求: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 (1)《项目摘要》要求中文一式101份,英文一式4份,不需装订,装入文件袋,并在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及日期。 “鉴定意见”一栏需将《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内第5页鉴定意见的内容复印在背面。如无《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则可将有关评价、评估意见复印在背面。“鉴定意见”无需译成英文。 (2)《推荐书》及其附件和技术资料需分装成两册,要求一式5套。装订《推荐书》等材料时,不加封面,不用塑料环。 上册:《推荐书》及其附件(附件目录、《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表》、科学技术评价证明、应用证明、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复印件、查新咨询报告书、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其他证明)装订为一册。《推荐书》要求至少一份为原件,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 下册:主要论著及技术资料【下册首页格式(网站下载)、主要论著目录、主要论著、技术资料】装订成一册。技术资料指技术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研究报告等。 (3)电子版文件1份,内容包括:《推荐书》、《项目摘要》。 三、申报材料请于2007年3月10日前报送至学校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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