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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京市第七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和南京市科协第十二届优秀学术论文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七年三月二十 六日 各有关学院、附院: 接宁论文评办(2007)1号文和宁科协(2007)23号文,南京市第七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和南京市科协第十二届优秀学术论文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这两个渠道论文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申报范围和对象 1. 本届论文申报限于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两年期间,在经国家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刊物上发表或国(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的理、工、农、医及交叉学科的论文。在市局级以上(含局级)内部刊物上登载的、不宜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咨询建议、对策研究等亦可申报。申报南京市科协的论文奖可含市级以上学术团体、区县科协、企事业科协内部交流或评选过的论文,但同时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技术工作总结、实验报告、资料汇编、科普文章、考察报告等不属申报范围。 2. 同一论文不得同时申报上述两种奖励。 3. 凡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均可申报;与外地人员合作的论文,第一作者必须是南京作者。 4.已获市政府部门以上奖励的论文,不再参加参加南京市优秀学术论文奖和南京市科协优秀学术论文奖的申报。 5. 多人合作的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四人。如超过四人的则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二、 申报条件和等级标准 1. 有独到的学术见解,有创新性研究,有理论性论述,有现实的或潜在的应用价值的论文。 2.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南京地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具有前瞻性、指导性的学术论文。 3. 为解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生产实践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的,产生较为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学术研究成果。 4. 申报的论文必须符合论文规范格式,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述严谨、论断要经得起重复实践的检验。文字、图表清晰,引用文献正确。 5. 尽可能附上论文被引用或应用证明。 6. 南京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采用等级奖励制,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论文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并报送《南京市第七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或《南京市科协第十二届优秀学术论文奖申报表》,一式二份。申请表所填写的论文作者必须与论文原件上一致,否则,将视为论文作者有争议,不予受理。 (2)已在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提交论文应按规范格式(刊物封面、目录、正文),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或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申报时需带原件审验);未正式发表的论文:正文一般不超过5000字,并附200字左右的摘要,一律要求中文书写,计算机打印,A4纸复印,一式二份; 2. 论文作者请写清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论文请自留底稿,来稿一律不退。 3. 申报南京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的论文每篇缴纳评审费50元。申报南京市科协优秀学术论文奖的论文每篇缴纳评审费30元。评审费由申报者承担。 4. 申报截止时间:请各有关部门于2007年5月20日前将论文材料及评审费交至学校科技处。 四、奖励 对被评为优秀学术论文的作者的奖励,采取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1. 对获南京市第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一、二、三等奖的论文作者,由市政府颁布表彰决定,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对被评为市科协优秀学术论文奖的作者,由市科协颁发优秀论文证书和奖金。 2. 多名作者合作的获奖论文,只向第一作者颁发证书。
附件:1. 南京市第七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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