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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各有关学院、附院: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的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07]45号)要求,现将我校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金项目申请的有关注意事项 1. 2008年度集中受理申请的科学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原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请申请者认真阅读《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各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后,遴选适合自己的申请类别,按要求撰写申请书。 2. 《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www.nsfc.gov.cn)查询,或至各学院、附院科研管理部门、校图书馆及校科技处查阅。 3. 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亦可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研究生(含已具有高级职称者)作为申请者只可申请面上项目,且须征得导师的同意,由导师出具信函说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的关系,以及对项目研究时间能否保证等问题。 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者限在2008年1月1日前未满35周岁,并且未曾获得过该类项目的资助。项目组的主要成员以青年科技工作者为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申请者限在2008年1月1日前未满45周岁。 5. 基金项目实行限项规定,即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一项,每个项目的申请者限为一人。申请者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当年申请及承担(含参加)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两项,不具有高级技术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一项,但参加项数不限,原则上不要超过二项。 6. 2008年重点项目施行以立项领域宏观指导申请为主和非领域申请为辅的两种申请模式,具体申报要求请在《2008年度项目指南》中仔细查阅。 7. 2008年度启用新的申请代码,请在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和《指南》中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须使用200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08年1月1日后登录基金委网站“下载中心”,并按附件说明撰写。 8.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等须报送经申请者本人及含项目组成员亲笔签字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须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 9.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的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使用专用的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多年期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同时提交英文版申请书)。 10. 请各有关学院、附院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遴选、认真审核,并对所上报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于2008年3月10日前将各部门申报汇总表(签字盖章)、《南京医科大学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纸质申请书和电子文本统一报送至学校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学校不接受个人申请。 联系人: 江胜强 黎华 电话:(025)86862684 孙 波 电话:(025)86862685 E-mail: kyk@njmu.edu.cn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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