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南京医科大学科技

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各学院、附院:

    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发展基金(以下简称校基金)主要资助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明显应用前景的课题开展启动性研究,旨在为申请高层次项目作相应的积累,同时也为培养高水平青年人才创造条件。现将2005年度校基金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基金面向全校(含各附院),资助自然科学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占资助项目总数的1/10)。

    2.校基金鼓励科技人员自由探索、发挥自主创新能力,优先支持新兴、交叉学科以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所在的学科;鼓励校内跨学科、跨部门的合作研究;强调课题的创新性,不支持低水平的重复性或跟踪性研究。

    3.校基金申请者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课题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课题组具备实施该研究项目的研究能力,基本工作条件、研究时间有保障。

    4.校基金主要资助青年科技工作者,对于杰出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以及留学回国人员在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给予资助。校基金不接受副高及以上职称者或已获得省厅级及其以上项目资助者的申请。不接受在读研究生的申请,对于已获得过校基金资助的不再予以受理。

    5.申请校基金的项目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发展前景,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实验方法先进,技术路线可行,经费预算合理(每项一般不超过人民币八千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每项不超过四千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6.申请者应认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发展基金申请书》,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由所在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于2005年10月8日前统一报送至学校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7.项目管理按照2002年11月修订的《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请你们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此次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发展基金申请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