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关于做好二○○五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五年 八月二十二日

 

各有关部门、科室:

接江苏省教育厅文件——“关于2005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自然科学研究类成果、技术发明类成果、技术开发类成果、重大工程类成果、社会公益类成果、软科学类成果六类。

二、申报成果奖的项目必须是在20041231日前已通过鉴定并进行成果登记。

三、推荐自然科学类成果或社会公益类成果,提交与申报成果

密切相关的论文或专著原则上不超过5篇,并应在推荐报奖截止时间前公开发表1年以上。我国公民在与外国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中取得的成果,提交的论文、论著同时署国内和国外单位名称,且我方学者为非通讯作者,应当有与我方合作的外国学者(通讯作者)或者外国单位出具的证明,分别说明我方学者和外国学者的学术贡献。

四、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并由于国家安全和保密原因不得公开的项目;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按法律、法规必须取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或许可证的,而尚未得到批准或领取许可证的项目,均不得推荐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五、申报材料要求

1.《江苏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和申报软件(与以往不同)请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自行下载。(请下载 www.jstd.gov.cn

2. 申报材料由申报书与附件材料组成,须装订成册,不得另加封面。申报书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申报软件》打印生成,申报书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纸张大小为A4。附件大小规格应与申报书一致,附件材料包含研究工作总结、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被引用或应用证明、查新报告或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其他证明。提交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并在封面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数据盘一份。                                                     

六、申报材料请于2005831日前报送至学校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