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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科学联合基金
2006年度项目申请指南与受理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设立自然科学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广东联合基金),旨在吸引和凝聚广东及全国各地优秀科学家,重点解决广东及珠三角地区经济、社会、科技未来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促进广东的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
广东联合基金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请,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东省人民自然科学联合基金实施细则》执行。欢迎全国符合条件的研究者按本项目指南范围和要求提出申请。
2006年度将受理以下4个研究领域的申请,计划安排资助经费4600万元,以资助重点项目为主,资助强度为100-200万元/项,同时支持部分较高强度的面上项目。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从2006年9月25日开始,至2006年10月16日截止。
一、农业领域
1.热带亚热带农作物、经济作物种质资源及新品种培育。围绕南方水稻、水果等进行品种资源的调查、收集、保存、评价及生物学研究;围绕优质特质新种培育进行优异基因资源挖掘鉴定,拓宽遗传基础,研究环境友好、多基因型种群品种(遗传多样性品种)理论基础;对重要经济性状进行分子遗传图谱构建、基因定位与克隆及表达调控研究;开展优质高产、抗虫抗病、抗胁迫等重要农艺性状形成的分子机理和功能基因组学研究。主要研究方向:
(1)水稻、水果重要经济性状及抗性的相关基因的研究;
(2)水稻新基因资源发掘、新种质创制的研究;
(3)华南特色经济作物野生与地方品种的鉴定、评价及生物学研究。
2、热带亚热带水果贮藏与加工。以热带亚热带的水果为原料,研究其主要生物活性及作用机理,探讨岭南特色水果采后及加工过程中物质变化规律与调控机理,为热带亚热带水果的贮藏加工奠定理论基础。主要研究方向:
(1)热带亚热带特色水果理化特性与主要生物活性物质;
(2)热带亚热带水果采后成熟衰老与质量劣变的机理与调控研究。
3、畜禽品种遗传改良。以优质瘦肉型猪和黄羽肉鸡等为重点,利用已有的重要经济性状基因定位资源平台,通过功能基因组学、生物信息学、miRNA等技术和方法,对生长发育、品质和繁殖等重要经济性状主基因进行定位、克隆、表达、功能和调控的研究,阐明这些基因在形成和调控性状表型的遗传机制和基因网络。利用DNA芯片等技术开展大规模分子育种技术研究,建立多基因分子育种优化方案。主要研究方向:
(1)畜禽重要经济性状的基因定位及功能基因组研究;
(2)畜禽表观遗传和miRNA
对性状形成和调控的机制研究。
4、水产健康养殖与病害控制。以热带亚热带水域高价值养殖品种虾、石斑鱼等为研究对象,围绕水产品健康养殖过程中品种改良需求、疾病暴发流行以及环境对养殖生物影响严重等重大问题开展基础研究,为水产学科的发展和健康养殖奠定理论基础。主要研究方向:
(1)水产养殖品种重要经济性状基因的研究;
(2)水产养殖品种重要病原致病力和疾病流行的分子基础;
(3)水产养殖品种生长调控系统与免疫系统的研究。
5、华南地区重要畜禽疫病及人畜共患病。以畜禽重要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以及动物源性人畜共患病为研究目标,重点研究病原致病相关基因的功能组学、特殊生态环境(例如地理因素、生活习惯)对病原变异的影响,以及病原的感染和免疫逃逸机制。为建立新的诊断方法和疫情预警预报体系,开发新型疫苗和药物提供理论依据。主要研究方向:
(1)特殊生态环境对人畜共患病原变异规律的研究;
(2)重要畜禽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病原的免疫逃逸机制研究。
二、资源与环境
1、珠江流域生态系统水环境与水安全。针对珠江流域水环境与水安全当前所面临的主要问题,重点研究珠江三角洲河口咸潮发生的动力学及其演变,热带亚热带水库/湖泊、珠江水系河流的生态系统退化,水库/湖泊的富营养化过程,珠江河口湿地生态系统结构,河口湿地的生态效应等基础问题。主要研究方向:
(1)珠江三角洲河口咸潮发生的动力学及其演变规律;
(2)珠江河口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水环境效应。
2、南海海洋资源与环境。根据目前国内外海洋科技发展态势,结合广东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工作基础,重点开展南海天然气水合物成藏机理、重要水产品中有害物质的累积与控制、海洋生物活性先导化合物、关键生态区生物过程与环境调控以及赤潮监控预测与综合防治等相关基础问题的研究。主要研究方向:
(1)南海天然气水合物成藏机理;
(2)南海重要水产品中有害物质的累积机制与控制的关键技术;
(3)华南沿海关键生态区的生物过程与环境调控;
(4)南海海洋微生物中活性先导化合物的发现与修饰。
3、生物能源关键技术。重点解决华南地区生物能源发展中的关键基础科学问题,如高效能源植物(含藻类生物)筛选和植物油脂富集的分子机理等。主要研究方向:
(1)适于华南地区高效能源植物资源筛选和改良研究;
(2)热带亚热带生物质能植物油脂富集的机理;
(3)生物质垃圾高值化研究。
三、人口与健康
1、华南地区重大疾病。本领域的研究对象是华南地区人群中一些重要的地域性重大疾病,应用分子遗传学、细胞生物学和基因组学等手段开展疾病发生机制和防治的研究。主要研究方向:
(1)
重大热带传染病;
(2)
血红蛋白病分子病理学和诊断。
2、干细胞与组织工程。干细胞研究标志着医学将走出组织和器官匮乏的困境,步入再生医学的新时代。鼓励以生物材料替代为目的,开展有自主创新的工程复合材料和人工器官的研究,以替代自体器官治疗重大的器官功能衰竭或作为器官移植治疗的辅助手段。主要研究方向:
(1)创伤修复的关键科学问题研究;
(2)干细胞增殖与分化的分子机制;
(3)神经再生的基础研究。
3、中医基础理论与中医药现代化。在继承与发展中医药基础理论的同时,促进中医药理论向其他现代学科的渗透,紧密围绕国家中医药战略目标,着重解决广东省中医药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提高中医基础理论与中医药现代化研究水平。主要研究方向:
(1)情志致病理论研究;
(2)治疗病毒性疾病的南药药效物质基础研究;
(3)岭南湿温病的研究。
4、神经科学前沿问题。重点支持在一个方向上深入开展的神经科学基础研究。重视神经科学中的一些重大前沿问题的研究如神经系统的发育与老化、神经元的凋亡与再生等。主要研究方向:
(1)神经元凋亡的信号转导和基因调控;
(2)神经退行性疾病发生机制与治疗靶点研究。
四、电子信息与新材料
1、电子信息。重点解决广东省信息产业未来发展中的一些关键科学与技术问题,如宽带无线通信中的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精密微电子/光电子器件、先进芯片的设计与制造技术,电子信息产业技术需求、产业组织、技术结构分析及电子信息产业未来重点创新预测。主要研究方向:
(1)提高宽带、超宽带无线通信中信道容量与质量的理论与技术;
(2)微电子/光电子器件的精密制造工艺、精密装配与多维高精度运动的协同实现;
(3)先进芯片封装工艺、装备、检测与热控制中的关键问题;
(4)电子信息产业需求分析与科技预测、共性关键技术与产业组织的匹配及管理问题。
2、新材料。新材料是产业结构调整和高技术产业崛起的重要支撑和新增长点,针对广东的支柱产业和资源优势,鼓励开展电子信息和能源等关键领域相关材料的制备、结构与性能表征等研究。主要研究方向:
(1)高分子复合材料微损伤自愈合及耐久性的机理;
(2)用于平板显示器的光电材料;
(3)新型能量转换或储能用材料的制备和性能研究;
(4)高性能薄膜材料与器件的制备、结构和性能表征。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者在填报申请书前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科学联合基金实施细则》,了解有关规定、要求和责任等。有关文件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
查阅。
2、申请项目应符合本指南的范围与要求,项目名称、具体研究方案、研究内容和目标等由申请者提出,鼓励申请者提出具有创新学术思想的研究方案。申请者需要具备相关的工作条件、前期研究基础、工作进展等,要求在申请书中详细论述。
3、鼓励申请者与广东省内具有一定研究实力和研究条件的大学或研究单位开展合作研究。对合作研究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有关问题。
4、联合基金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申请者只能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1项,并不能同时作为主要成员参加本联合基金其他项目的申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参加本联合基金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重大项目及本联合基金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在研项目结题当年可以申请或参加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
5、申请书采用2006年9月份新修订的通用电子版申请书,请申请者自行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下载,并按照重点项目撰写提纲要求填写。
6、申请书简表中“资助类别”栏目选择“联合资助基金项目”,“亚类说明”栏目选择“重点项目”,“附注说明”栏目填写“广东联合基金”。
“申请代码1”栏目根据申请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方向填写相关学科领域的申请代码(7位或5位代码)。“申请代码2”栏目填写对应本指南的领域分类代码(农业领域填写L01,人口与健康领域填写L02,资源与环境领域填写L03,新材料领域填写L04,电子信息领域填写L05)。
7、申请书须经过项目依托单位审核,并通过项目依托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电子申请书内容应与纸质申请书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或手续不全的,将不予以受理。
(1)依托单位在受理截止日期前,通过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ISIS系统(https://isis.nsfc.gov.cn
)提交电子申请书、下载公函模板和打印申请项目清单。
(2)依托单位须在10月16日受理申请截止日期前将纸质申请材料(包括本单位公函、申请项目清单和各申请项目的纸质申请书)统一寄送或派人送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邮寄申请材料须使用特快专递(报送日期以邮戳为准)。
8、有关联系电话、网址、通讯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址: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ISIS系统(https://isis.nsf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邮政编码:10008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计划局
联 系
人:陈钟、朱蔚彤、刘权
联系电话:010-62327019 62326872
电子邮件:zhuwt@nsfc.gov.cn liuquan@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科学联合基金实施细则》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
自然科学联合基金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设立自然科学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的框架协议》,为加强联合基金的有效实施和规范管理,结合本联合基金的特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联合基金旨在吸引和凝聚广东及全国优秀科学家,重点解决广东及珠三角地区经济、社会、科技未来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促进广东的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条
联合基金由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广东省政府共同出资,双方出资比例原则上为3:7。
第四条
联合基金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按照专项基金进行管理,以资助重点项目为主。
项目依托单位应将资助项目纳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体系,主要参照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方式,认真执行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广东省政府共同建立联合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成员由双方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管委会下设联合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挂靠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局,成员由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局和广东省科技厅有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
广东省科技厅每年提出联合基金年度项目指南建议,由管理办公室协调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相关科学部进行审议,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管委会对项目指南进行审定,由自然科学基金委公布。
第八条
联合基金面向全国。为促进广东省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鼓励申请者与广东省内具有一定研究实力和研究条件的大学或研究单位开展合作研究。
第九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承担者应保证具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本联合基金项目的研究。
项目申请者(或负责人)只能申请(或负责)本联合基金项目1项,并不能同时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和承担研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参加申请(或参与承担)本联合基金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重大项目及本联合基金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在研项目结题当年可以申请或参加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
第十条
联合基金项目申请材料按每年项目指南规定的具体要求,经项目依托单位审核后报管理办公室。根据申请项目领域分布情况,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科学部在全国范围选取专家进行通讯评议,每份项目申请的有效同行评议意见不得少于5份。
经同行评议后,申请项目按一定差额比例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专家评审组进行会议审议,要求申请者到会答辩。必要时,可根据申请项目的领域分布情况特邀部分评审专家或单独组建专家评审组。会议评审后,专家评审组写出综合评审意见并列出择优资助顺序。
通讯评议和会议评审专家中原则上应有熟悉广东实际发展情况的专家,部分特邀评审专家由广东省科技厅推荐。
第十一条
管理办公室汇总项目评审结果,将建议资助项目和资助强度,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务会审定;对非共识和战略研究等项目,必要时可进一步听取专家的意见,由管理办公室提出资助建议,报管委会主任审定。
第十二条
资助项目批准结果由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广东省政府共同发文对外公布。管理办公室负责通知项目依托单位。资助项目由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与管理办公室共同管理。
第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批准通知要求,认真填写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经项目依托单位审核后一式2份报管理办公室,经核准后,作为项目经费拨付、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依据。
对合作研究项目,必须在原项目申请书及项目研究计划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有关问题。
第十四条
批准项目按照课题制管理方式,资助经费以项目为单元进行整体预算和决算,分年度安排拨款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广东省政府分摊的资助经费按照拨款计划由双方分别直拨至项目依托单位。
第十五条
项目依托单位在收到项目研究经费后,按照研究计划书要求,须将应拨付的合作经费在30天内转拨至合作单位,不得重复提取转拨经费的管理费。
项目负责人须认真撰写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后一式2份报管理办公室,协调有关项目的中期检查或结题与验收工作。
第十六条
联合基金资助项目研究形成的论文、专著、专利以及其他形式的研究成果,均须注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广东省政府自然科学联合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
第十七条
研究成果及其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按照科技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
各方面积极促进研究成果在广东省的推广与应用。
第十八条
联合基金项目实施跟踪管理,项目结题后3年内项目负责人须将项目成果的后续情况报管理办公室。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联合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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