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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请2008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 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各有关学院、附院: 顷接教育部教技发中心函(2008)16号文,2008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即日起进行。根据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现将我校2008年博士点基金课题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以基础性研究课题为主。 二、提倡与其他基金、行业或企业联合申报。对我校与其他基金、行业或企业共同感兴趣的基础性研究课题或应用性课题,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采取与行业或企业(含自筹基金)联合资助的方式给予立项。填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在相应的栏目中注明联合资助的经费来源和资助额。申请人需在申请书封面上注明申报资助类别。各类课题一经批准立项,均将按照博士点基金的管理办法纳入后期管理。 三、申请对象: 1. 申请者必须是工作在学校科研第一线,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已退休者不得申请)。 2. 课题组成员一般在5~6人为宜,应有博士生参加。 四、申请者应按要求填写2008年最新版本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WORD模板)》(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中“学科代码”一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T3745-92《学科分类与代码》填写。填写不合格者,不予受理。 五、今年起,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必须到省部级科技查新站进行科技查新,《查新报告》将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一并上报。 六、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执行时间从2009年1月1日算起。 七、为使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获资助课题负责人结题时,必须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论文2~3篇(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后,允许同时在其他刊物上发表),并认定与其它刊物等同。 八、2008年度申报的课题经费每项8万元,你部门今年博士点基金的申报课题数限_______项。 请各部门于2008年3月15日之前将申请书一式二份及相应软盘汇总后一并报送学校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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