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关于做好2008年度

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各有关学院、附院:

顷接江苏省教育厅苏教科〔20081号文,2008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两个类别。其中,面上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青年教师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青年教师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三个类别。

重大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面上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培育我省高校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重大项目,支持高校科技人员在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课题。

二、项目申报要求

1.请申请者认真学习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选题。重大项目必须符合《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附件1)中有关加强前瞻性研究的方向领域。

2.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在岗科技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青年教师项目的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岁(197311日以后出生)。

重大项目主要依托省属高校的部省以上重点实验室(含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以及省重点建设实验室)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是实验室固定人员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资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

面上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3~5万元。学校对校本部申请的面上项目(资助经费项目、青年教师项目)每项匹配2万元,附院必须给予每项不少于2万元/项的匹配;面上项目(自筹经费项目)由申报单位或申报者自行筹集经费,每项不少于2万元。

3. 申报的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比较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明确的应用前景,提交成果的方式应具有可考核性。重大项目预期成果应能申请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发明专利、建立有关应用模型、在SCI源具有高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文章或能够获得国家、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

4. 各部门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课题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申请者与校本部兄弟院系、其他部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工作者联合申报。

5. 已获得国家“973”“863”计划以及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申请人如已承担省教育厅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含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资助二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请新的面上项目。

6. 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实行限额申报,重大项目每个实验室限报1项(名单附后);面上项目(资助经费项目)限你单位申报___项;面上项目(青年教师项目)限你单位申报___项,面上项目(自筹经费项目)限你单位申报___项。

三、项目申报材料

请申请者使用《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系统(2008年教师个人版本)》(该系统可从江苏高校科技网(http://202.119.175.199/)或科技处网站(www.njmu.edu.cn/kjc/)下载)进行申报,提交的材料具体为:

1.重大项目:《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A4纸双面打印)一式6份及由系统生成的申请书电子文件。

2.面上项目(资助经费项目和青年教师项目):《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A4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及由系统生成的申请书电子文件;

请申请者在申请书封面上注明是否同时申请“自筹经费项目”(即落选“资助项目”后,由教育厅列为“自筹经费项目”,同时需提供自筹经费来源的证明)。

3. 面上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同时向我处提供证明经费来源的书面材料1份。    

请各部门于331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申请。

联系人:江胜强,  联系电话:025-86862684  Email:kyk@njmu.edu.cn

 

附  件:  1.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2.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系统(2008年教师个人版本)

      3.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