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关于做好2008年度已结题科研项目结账工作的通知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各学院、有关附院:

根据南医大科(200717号文件精神,学校每年定期对历年已结题的科研项目进行结账清理。

一、办理结账范围及要求:

1200712月以前的所有已结题项目均需办理结账手续(包括离退休人员的结题项目),清理结余经费。

2.结余经费可用于继续开展科学研究,学校为有结余经费的项目负责人办理纵(横)向校基金续研经费卡。办理结账时,结余经费全部转入其纵(横)向校基金续研经费卡,有效期二年,二年后如仍剩余经费则转入学校财务,经费卡失效。

3.离退休人员科研项目结题后,如本人仍在从事科学研究,其结余经费转入同一课题组的在职人员纵(横)向校基金续研经费卡内,由在职人员办理经费支出事宜,二年内有效。如本人不再从事科学研究,其结余的经费将转入学校财务。

4.校基金结题后结余经费直接转入学校科技发展基金。请已结题的校基金项目负责人在本通知下达后尽快办理尚未支付的研究经费、版面费等事宜。620日之后所有结余经费将转至学校科技发展基金。

5.纵(横)向校基金续研经费的使用办法按《南京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南医大科(200716号)文件执行。纵向校基金续研经费不得提取劳务费及报销差旅费。

二、转账具体操作事项

1.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转账表,亲笔签名,如遇本人出国等特殊情况,则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表格见附件2),交各学院、附院统一报送科技处。

2.科技处审核后根据经费类型对结余经费办理纵(横)向校基金续研经费卡,并重新编号,十个工作日内由财务处将结余经费转入新卡内。

3.科技处通知有关学院、附院或项目负责人领取新经费卡,原经费本失效。

4.已结题项目如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结帐手续的,在本结余经费清理工作结束后原帐号失效,经费转入学校财务。

5.本项工作时间安排为530日至618日完成。

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清理工作是科研经费规范化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保证科研经费规范、合理使用,请各有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并请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务必通知到有关项目负责人。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附属医院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  结题转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