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和工作定额的试行意见
实验技术人员是教学、科研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为加强这支队伍建设,提高教学、科研、实验、管理水平,打破职务及奖金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根据国家教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提出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的工作定额的试行意见,供各有关院、处、系在工作安排、考核晋升、奖酬金分配中执行。
一、
各级职务人员岗位职责
(一) 实验员(技士、技术员):
了解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完成科学研究实验,教学实验的准备和辅助工作,初步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方法和步骤,承担本实验室的部分仪器设备的保管、管理工作或其他具体工作。
(二) 助理实验师(技师、助理工程师):
基本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较熟练地掌握本实验各种仪器设备,能对一般仪器的故障进行诊断和维修,承担比较复杂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负责承担并较好地完成教学、科研等实验任务,写出实验报告,承担实验室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其他具体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承担一些社会工作。
(三) 实验师(主管技师、工程师):
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独立地创造或改善某些实验技术条件,根据学术负责人设想和要求,设计加工特殊的实验装置或零部件,改进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负责精密仪器大型设备的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的排除,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指导和培养初级技术人员工作,参加实验教学和科研等有关活动。根据需要积极承担党政社会工作和其他工作。
(四) 高级实验师(副主任技师、高级工程师):
熟悉本学科领域内外实验技术动态,组织和领导本学科的重大实验工作,写出高水平的实验报告或论文,解决实验技术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承担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根据需要承担实验室主任、副主任等党政社会工作。
二、
工作定额和实验工作的主要形式
实验技术人员所从事的教学实验、科研实验、科技开发以及绘图、电教、设备仪器的采购、发放、保管、供应、维修保养、改进或设计新实验项目等工作是一项经常性、具体性的工作。应树立服务育人,勇于奉献、踏实工作,吃苦耐劳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实验技术人员应坚持正常的坐班制,实验室负责人应以身作则、公正、勤奋,要坚持考勤考绩制度,纠正迟到早退倾向。要充分利用空余时间,加强基础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以全年42周计,每周五天(半天政治学习,半天业务活动)。全年工作定额为1680小时。考虑到继续教育,社会活动等工作,全年工作定额为1470小时。
各类实验工作形式及定额计算办法如下:
1.
实验准备
实验时数乘分管实验室系数乘K(难易系数)
实验时数按教务处下达的计划学时中实验时数。
实验室系数:16-20人的实验室系数1,15人以下取0.8,21-25人取1.3,26人以上取1.5。
K值为实验准备难易系数,取2-4,容易的和重复实验取2,首次和难度大的取4。
2.
辅导指导实验或协助带实习。
实验学时数乘K(首次取1,重复取0.8)。卫生系协助带实习按教师计算方法计算。
3.
中级以上职务因工作需要带实验课,按教师工作量乘3减4计算。
4.
仪器设备装置准备、维修、管理按实际时间计算,资产处按有关修理工时计算。
5、改进或设计新实验项目,制作电视教材。视改进、设计制作的难度,以200小时为基数乘K值,K取0.2-2。
6、科学实验工作量,按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在本人所得工作定额的基础上乘2减4。
7、科技开发,对外服务创收工作量,按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出本人所得定额的基础上乘2减4。
8、设备仪器保管、发放、采购供应电教、绘图等部门按岗位职责定人定量,视实际情况确定工作定额。
9、行政管理工作量,担任实验室负责人根据管理的人数、范围、数量,减免部分工作定额。
大的实验室,一般在10以上减免300—400小时工作定额;6—10人减免200—300小时,6人以下减免150—200小时。
10.指导下级实验技术人员、担任其他社会工作(如党、团、工会委员、组长、实验教学委员会委员等以上职务者)可减免100—150小时工作定额。实验室负责人不再复计。
以上工作定额的减免由教研室负责人根据担任党政社会工作指导下级人员的责任心、工作质量、数量等,考核并提出意见报院系审核。
三、注意事项
1、实验技术人员工作定额的计算较为复杂,关键的是明确工作任务,确定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并坚持考勤考绩制度,工作定额的计算必须在每年年终或学期末,明确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每个实验技术人员填写“实验技术人员工作定额统计表”,由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初审计算,院系审核。确定年工作定额是否饱满。工作定额基本达到的发给全奖、工作定额达到60%发给半奖,达50%以下的发给25元节支奖。对超工作定额、工作质量高,思想政治表现好,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对因人为事故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处罚并酌情扣发1—6个月奖酬金。
2、对于承担计划内工作定额不足的人员可以用计划外(如夜大、专业证书,助教进修班、研究生主干课程班等)工作定额来抵冲,以弥补工作定额的不足,所得酬金上交院、处、系,奖励优秀的工作定额超过的人员。
3、实验工作定额与晋升职务、聘任挂钩,在聘任期工作定额连续两年不足工作定额的,下一轮缓聘或半聘,在任职五年内平均工作定额有二年达不到的,即使其他条件具备也不能申报高一级职务。
4、图书资料人员的工作定额由有关院系参照本文件规定制定有关工作定额标准,并报校审批执行。
5、各实验室以工代技人中参照以上规定确定岗位职责和工作定额。
6、各院、系或根据以上工作定额规定和计算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在规定的定额幅度内制定出细则,并报校审批执行。
7、
本试行办法的解释权在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由校职改领导小组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