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及剧毒、精神类麻醉等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领用应本着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尽可能少存放。不得不存放的危险品应根据化学性质妥善保存。必须根据各种危险品的化学特性分类存放,对化学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开存放。
二、禁止一切火源,严禁吸烟,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管理人员应会正确使用。
三、假期应将多余的化学危险品暂存校危险品库。
四、剧毒品、精神类麻醉品使用不当对人有极大的危害性,须严加管理。其领用实行二级审批,即教研室、部系审批,加盖公章后,由领用人、监管人两人签字方可领用。其他危险品领用由两人签字即可。
五、剧毒品、精神类麻醉品的保管实行双人双锁专柜保管。其报损必须经科室、部处系两级审查。
上述药品原则上不向外单位调拨。其他危险品的调拨,必须要有求援单位介绍信和该单位保卫部门的证明。
附剧毒、精神类麻醉危险品范围:
1、剧毒品:氰化钾等氰化物类,砒霜等含砷类,马钱子碱,乌头碱等。
2、精神类麻醉品:吗啡阿托品,阿片,盐酸乙基吗啡,盐酸可卡因,盐酸吗啡,盐酸阿朴吗啡,盐酸美散痛,磷酸可待因,哌替啶注射液(杜冷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