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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年终盘点有关规定
1. 设备器材、化试库房物资必须每月盘点一次,每年二次大盘点,上半年一次(放暑假之前一周),下半年一次年终盘点(放寒假之前一周)。 2. 库房物资的盘点工作由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审计、财务负责监督。具体实施由设备管理科会同库房保管人员进行。 3. 仓库管理人员要做好采购计划汇总工作,保持一定的储备物资,合理安排,保证供应,防止积压,加快资金的周转。 4. 物资进库必须做好验收工作,及时录入电脑建账,上货到位,做到账物相符。 5. 设备器材、化试库房,做到每月月底结帐。库房人员配合资产处会计,将各种领用单据,妥善保管,装订成册。 6. 库房物资管理要科学化,做到分类清楚,定位存放,零整分开,堆放整齐,账物对号,便于收发检查。 7. 库房管理人员须将年终盘点结果,制表成册,经资产管理处领导审核签字后,抄报财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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