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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岗位职责

一、 处长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

主持校产处工作。领导全处同志做好学校包括房地产在内的各类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实验

器材的供应和实验室管理工作。

    2、 负责制定有关资产管理和实验室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 负责组织全校教学、科研和办公所需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的采购供应。

    4、 负责教学切块经费和各种专项经费使用的计划、论证和执行的管理工作。

    5、 配合校领导组织好招标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学校有关建设项目和大型仪器

设备(含家具)采购的论证、招标、签约、执行和验收工作。

    6、 了解和掌握房地产有关政策、处理好与周边单位的产权关系,维护学校房地产权

益。

    7、 参加校房改领导小组工作,积极参与我校房改政策的制定和修改。配合房调工作,

组织完成房调过程所涉及的全部事务。

    8、 负责组织提供有关全校资产的各种统计报表以及固定资产的核查、回收和处理工

作。

    9、 负责本处干部管理及其思想、业务水平的提高。

    10、 加强与校内外的联系,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布置的其他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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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副处长


    1、 分管房地产管理和家具采购管理工作。

    2、 参加校房改领导小组工作,并协助工会做好房调领导小组工作及其它相关事务。

    3、 协助处长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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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秘书

    1、 负责本处的信件收发、文件来往及归档工作。

    2、 负责本处日常事务、对外接待及上传下达工作。

    3、 负责本处的会议记录,做好大事记及其他文字处理。

    4、 负责卫生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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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地产管理科岗位职责


    一、 科长的岗位职责

    1、 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全面工作。

    2、 全面掌握学校各类房地产资料,负责房产、地籍、房改、房调的计划、管理、协调

等工作。

    3、 负责学校一般设备经费的计划,审核及采购工作;负责家具的管理、维修等工作,

做到合理安排,留有余地,保证教学科研正常进行。

    4、 负责全科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制定完善科内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职工进行岗位

培训和业务考核;不断促进科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5、 定期召开科务会,关心职工的学习和生活。团结全科同志,共同工作。

    6、 以身作则,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副科长岗位职责

    1. 根据分工,协助科长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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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设备管理科岗位职责

    一、 科长

    1、 按照校、处领导的工作意见制定本科工作计划付诸实施。

    2、 安排和检查全科同志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本科工作。

    3、 对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进行初审,并负责采购。

    4、 经常了解各单位设备仪器及实验材料的使用情况,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5、 加强廉政建设,负责全科政治学习,团结全科同志,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6、 加强与本科业务有关的对外联系。

    7、 做好学期和年度总结工作。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副科长

    1 . 根据分工,协助科长做好全科工作。

    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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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验室管理科岗位职责

    一、 科长岗位

    1、 在处长领导下,以《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为依据,以学校发展规划为目标,

切实加强我校实验室管理工作。做好我校实验室发展的近、远期建设计划,并负责有关规章

制度的修订工作。

    2、 负责组织本科人员的政治学习,注意工作能力的培养,团结协作,端正工作作风,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检查和督促全科人员的工作,定期向处领导汇报本科的工作。

    3、 协助处领导编制全校教学设备费、消耗费的分配计划,及时了解实验经费使用情

况。对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分配方案提出意见。

    4、 定期对我校在用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日常建帐管理工作。负责每年上报省教委的

《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系统》、《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的数据采集、统计。确

保教工一、二、三表的报盘准确性。

    5、 在处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对外招标

标书的起草。对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建立技术档案的管理。对单价4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进行

年度效益评价的调查。对校开放的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6、 加强廉政建设,克已奉公,不谋私利。遵守学校的采购规定和采购纪律。

    7、 全面负责进口仪器设备的引进工作。在处长领导下做好论证、谈判、签约、免税、

验收、结算等项工作。

    8、 会同财务、审计等部门对报废仪器设备进行审核。并及时处理和销帐。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0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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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物资采购暂行规定

南医大校产(2000)2号

    为适应学校机构改革以后的新形势,现对我校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做如下调整规定。

    一、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各项政策及财经纪律,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时

刻牢记维学校的利益。坚持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采购人员在采购中

应坚持"三优"原则(优质产品、优惠价格、优良服务),货比三家,择优购买。

    二、成立由分管校长领导,有监察、审计、财务、校产组成的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校

内物资的采购,除政府采购范围的物资、海关免税的物资和不适合招标的零星采购外,鼓励

校内经营实体参与竞争。设备管理科通过口头、电话、书面或校网及时发布采购信息,由招

标领导小组主持,择优执行。

    三、自觉接受财务、监察和审计的监督,商务谈判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严禁泄露商务机

密。万元以上的设备(含家具,下同。),或单价不足万元但总价超过两万元的批量同类设

备,应作书面论证报告,实际采购价格超过论证报告估价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单价达十

万元的采购,由校招标领导小组集体谈判决定。

    四、加强监督,规定单价在5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设备,要经实验室管理科论证,两家

(直接与产品厂家购买除外)以上报价,同时要有两人以上(要求用户单位参加)参与采购

(报销单上反映)。

    五、物资采购部门应掌握市场行情和供货渠道,及时向用户提供有关商品信息。教学、

科研所需的某些非库存物资的零星采购,如试剂等专业性、时间性要求很强,在征得采购部

门同意后,用户可以按要求自行采购,以提高效率。

    六. 严格采购合同签订和审核制度,切实加强监督力度,校内所有物资采购合同必须由

校产管理处签订;合同签定后报财务处监督执行。

    七. 严格按批准的计划组织采购,确保产品质量,凡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差错或质量问

题, 经办人员应及时办理补货、退货、换货及索赔手续。要求具体实施采购工作的领导坚持

做好采购日记,每笔采购均要记录参加者、竞争商、价格状况等,以备有关领导随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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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物资采购招标工作规定

南医大校产(2000)6号

    物资采购工作是学校发展建设过程中一项重要的任务,为了加强学校对此项工作的监

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政府招标采购范围以外

的物资采购特作如下规定。

    1. 招标项目的确立。凡学校的采购项目,单件或批量达10万元的项目,必须进行学校

招标。

    2. 标书的编制。 项目下达后,由校产处会同使用部门及有关专家共同进行市场调 

查、样本收集,经可行性论证(如仪器设备的性价比和配置),初步确定招标的基本内容。

标书内容还应包括企业概况、资质、业绩、付款方式和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要求。标书经校

招标领导小组审核后方能生效。

    3. 信息发布。标书制定完毕,由校产处牵头发出正式招标信息,并召集竞标厂商

发标,有效竞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4. 开标、评标和定标。标书收集后,由校招标领导小组召集校内使用部门及专家组成

评标小组进行评标。标书 由审计、监察部门当场拆封,评标小组集体讨论确定中标单位。

    5. 商务谈判。由校产、审计、财务和用户组成谈判小组,对评标小组确定的中标厂商

进行最后商务谈判,落实细节,形成协议草案。

    6. 合同的签订。协议草案经校招标领导小组各成员签字后即可正式签约。供需合同

(正式协议)由校产处代表学校签订并交财务一份监督执行。

    7.未尽事宜由校招标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本规定解释权在校招标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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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南医大校(2001)10号

各院、部、委、处、办、会、馆、各附院、公司:

    第一条 固定资产的标准

    1.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

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

具等,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

    1. 房屋和建筑物 2. 专用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电器设备等) 3. 一般设备

(办公设备、家具用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4. 文物和陈列品 5. 图书 6. 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

    1. 全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由主管校长统一领导,由校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2.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各单位必须配有资产管理员,并报学校备案。资产管理 员必

须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工作,在业务上接受校产管理部门指导,负责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的

验收、领用、保管、安全等管理工作,资产管理员变更应办理好资产清点移交手续并报校产

管理部门备案。

    3. 财务部门是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部门,根据财务制度建立固定资产总帐,根据校产管

理部门登记验收后的凭证登记固定资产帐。

    4. 校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

    1) 接受校长委托负责对固定资产购置的签约(基建项目除外)。

    2) 负责对固定资产的购置、自建、改建、扩建、捐赠以及转让、报损、改装和报废等

日常管理工作。制定领发手续,实行分类编码和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工作。

    3) 负责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帐、卡、物的核对工作,并与固定资产台帐、财务处总帐核

对,确保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按上级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固定资产统计报表,并按时上

报。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取得和建帐

    1. 凡学校购入、调入、自制、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不论其经费来源和用途如何,都

必须主动向学校申报,统一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2. 固定资产的购置由使用单位报送计划至校产管理部门审批,并按我校《采购规定》

办。单价万元及其以上的设备必须做可行性论证,并由校产管理处等有关部门和主管校长审

批;单价十万元及其以上的设备(含批量同类设备),按我校《招标规定》办。

    3.校二级财务单位所取得固定资产由所在单位资产管理员登记,按月报校产管理部门核

实后登记台帐,校产管理部门将登记结果报财务处。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

    1. 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价款入帐。

    2.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支出入帐。

    3.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减

去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价值。

    4.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有关凭据入帐。

    5. 盘盈固定资产在确实无法找到原始成本时,可以将重置完全价值作为盘盈固定资产的

原值入帐。

    第六条 固定资产报废、报损、转让和调拨。

    1.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由校产管理部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专家进行审 查和鉴定并

报校领导审批执行。 2. 单价五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除报学校审批外,还须报省教育厅备

案。

    3. 闲置、多余的固定资产可进行转让和调拨,但必须经校产、财务和校领导审批,所得

收入全部上交校财务,转入修购基金。

    第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此前学校所发有关规定中凡与本规定相抵触 之处,

以本规定为准。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二OO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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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廉洁自律的规定

 

    资产管理处是学校进行物资采购、发放、管理的职能部门。我处各级干部、党员及职工

保持廉洁自律是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校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证。为落实从源头上预防

和治理腐败,增强干部、党员、职工守法、廉洁、反腐的能力,现制定《资产管理处廉洁自

律的规定》。 

    第一条 严格执行学校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1、 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法规,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

观和正确的权 力观、群众观、利益观。

    2、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处领导对本处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落实有关

工作任务和纠正主管业务领域的消极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3、 强化监督机制,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4、 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

层抓落实的原则。

    第二条 各级干部要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1、 不得利用职权以任何形式和借口索贿或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2、 在公务活动中不得接受现金、有价证券或各种形式的回扣、劳务费等;不得接受可

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3、 不得利用公款、公物办私事,谋取私利;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

动。

    第三条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各级制度,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1、 建立建全各类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并严格按规定做好资产的采

购、登记、使用、报废、安全等工作。

    2、 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编码、建立台帐,并定期进行帐、卡、物的核对工作,做到帐帐

相符、帐物相符。

    3、 严禁侵占或浪费各类资产。不得私自调配、出租房屋;不得私自出借、出租设备、

家具、通讯工具等。

    4、 定期对库存的各类物资进行盘点,通过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对盘点中的盈、亏资产

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四条 严格执行物资采购招标规定,规范采购、签订合同等经济行为。

    1、 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纪法规和财经纪律,坚持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三优(优质

产品、优惠价格、优良服务)的原则,择优购置。

    2、 严格物资采购计划及审批,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万元以上物资须做书面论证报

告;十万元以上的采购,由校招标领导小组集体谈判决定。

    3、 自觉接受财务、监察、审计的监督。商务谈判须两人以上进行,严禁泄露商务秘

密。严禁损害学校利益。做好采购、招标、合约的记录及存档工作。

    4、 所购物资到货后须与使用部门共同进行验收,办理入库或领用、固定资产登记等相

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财务结算。

    第五条 自觉遵守财务制度,规范经济责任制。

    1、 我处坚持“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各科室由主管领导承担相应的财务责任。

    2、 财务报销必须符合规定,手续齐全。须审计的项目,经审计后方可报销。

    3、 借用公款必须按时结清,不得逾期不还,不得挪用谋取私利。

    4、 做好对学校的教学经费、设备经费、专项经费及房改经费的分配、管理等工作,提

高资金的使用价值。

    第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资产管理处 200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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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廉洁自律责任书

    第一条 严格执行学校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1、 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法规,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

观和正确的权 力观、群众观、利益观。

    2、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处领导对本处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落实有关

工作任务和纠正主管业务领域的消极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3、 强化监督机制,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4、 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

层抓落实的原则。

    第二条 各级干部要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1、 不得利用职权以任何形式和借口索贿或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2、 在公务活动中不得接受现金、有价证券或各种形式的回扣、劳务费等;不得接受能

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3、 不得利用公款、公物办私事,谋取私利;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

动。

    第三条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各级制度,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1、 建立建全各类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并严格按规定做好资产的采

购、登记、使用、报废、安全等工作。

    2、 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编码、建立台帐,并定期进行帐、卡、物的核对工作,做到帐帐

相符、帐物相符。

    3、 严禁侵占或浪费各类资产。不得私自调配、出租房屋;不得私自出借、出租设备、

家具、通讯工具等。

    4、 定期对库存的各类物资进行盘点,通过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对盘点中的盈、亏资产

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四条 严格执行物资采购招标规定,规范采购、签订合同等经济行为。

    1、 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纪法规和财经纪律,坚持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三优(优质

产品、优惠价格、优良服务)的原则,择优购置。

    2、 严格物资采购计划及审批,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万元以上物资须做书面论证报

告;十万元以上的采购,由校招标领导小组集体谈判决定。

    3、 自觉接受财务、监察、审计的监督。商务谈判须两人以上进行,严禁泄露商务秘

密。严禁损害学校利益。做好采购、招标、合约的记录及存档工作。

    4、 所购物资到货后须与使用部门共同进行验收,办理入库或领用、固定资产登记等相

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财务结算。

    第五条 自觉遵守财务制度,规范经济责任制。

    1、 我处坚持“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各科室由主管领导承担相应的财务责任。

    2、 财务报销必须符合规定,手续齐全。须审计的项目,经审计后方可报销。

    3、 借用公款必须按时结清,不得逾期不还,不得挪用谋取私利。

    4、 做好对学校的教学经费、设备经费、专项经费及房改经费的分配、管理等工作,提

高资金的使用价值。

    第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资产管理处 200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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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责任制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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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科廉政建设规定

 

    根据学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及资产处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设备管理

科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特制定如下规定:

    1.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不断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2. 加强党性锻炼,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自觉维护学校利益,不得以手中权力谋取任何

个人私利。在对外业务交往中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3. 严格遵守采购工作纪律,规范招投标制度,坚持采购工作的透明度。认真执行政府采

购招标法。

    4. 坚持采购工作货比“三家”和询报价的制度,认真做好采购工作记录。

    5. 严格遵守库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库房“一进一出“的制度。贵重物品坚

持双人保管的制度。

    6. 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坚持“两个面向“在物品的发放过程中,即坚持原则又灵活相

结合的原则,做到一视同仁。

    7. 坚持采购工作的计划性,杜绝浪费的现象。

                                                 设备管理科 200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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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仪器设备采购廉政自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在进口设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家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加强高校物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南京医科大学

物资采购暂行规定,组织科内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管理、遵照执行。

    第二条: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或单价不足万元但总价超过两万元的同类批量仪器设备,

应作书面论证报告。

    第三条:自觉接受财务、监察和审计的监督,商务谈判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严禁泄露商

务机密。单价达十万元及以上的采购,由校招标领导小组集体谈判决定。

    第四条:在进口设备采购中发现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及时上报资产管理处。并根

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

律责任。

    1. 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或业务谈判,徇私舞弊,干扰采购活动正常秩序的。

    2. 与投标者或供货单位相互串通,有意多付货款的。

    3. 以手中权力,或以任何方式向供货方谋取私利。

    4. 挥霍浪费或挪用、贪污、私分采购货款的。

    5. 以各种理由化整为零,逃避财务、监察和审计的监督约束的。 

    6. 采购过程拒绝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有意包庇的。

    第五条: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遵照执行。

                                                  实验室管理科 200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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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科廉政建设规定

 

    根据学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和资产处关于必须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要求。

房地产管理科特制定如下规定:

    1、坚持党的统一领导,严格执行资产处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学校利益,

管好国有资产。

    2、忠于职守、廉政奉公,不以手中权力,以任何方式向服务对象谋取私利。

    3、不自作主张私自为他人办理房产手续,或出具不实证明,不为他人借房、借物提供方

便,不擅自借房、借物给任何个人。

    4、严格遵守“一支笔”的财务批准手续,做到开支符合规定,手续齐全。在经济活动中

所得款项必须按规定交财务部门。

    5、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不许借公务之便,用公款大吃大喝。对外招待按规定标准,从

简办理。

                                               房地产管理科 200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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