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授予“2005—2006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文明单位”称号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05—2006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文明学校的通知》(苏教社政[2007]13号),我校被授予“2005—2006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文明学校”称号。
根据江苏省文明委关于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江苏省文明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江苏省教育厅在全省高校组织开展了2005—2006年度文明学校评选工作。经我校自评申报,江苏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并报经江苏省教育厅党组研究,我校再次被评为“江苏省高等学校文明学校”,这是我校在获得1997—1998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文明学校的基础上,连续十年第五次获得这一光荣称号。这标志着我校在文明学校创建方面继续走在全省高校前列。
我校近年来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为重点,坚持科学发展,注重以人文本,推进依法治校,强化管理创新,推动学科建设,丰富校园文化,提高办学水平,使学校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学校文明化程度全面提高。
[发布时间:200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