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范
为了更好地发挥校长办公室的各项工作职能,为群众来访提供便利,特作如下规定:
一、对群众来访反映问题的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
二、对来访群众要注意方式方法,既要给予上访群众充分的尊重、热情和耐心,又要灵活机智,有理有节,不卑不亢。
三、凡群众来访要做到有详细的登记或书面材料(包括时间、姓名、反映的内容等),务必做到认真、细致、及时。
四、对群众来访,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政策,根据来访涉及的内容分类,对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或答复;对应由具体职能部门(学院)解决或答复的问题,应及时转相关职能部门(学院)解决或答复,校办负责联络和督办;对因故暂时无法答复或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特殊情况,另作处理。
五、要严格遵守接待纪律。任何工作人员遇重大群众来访事件必须及时向校办有关负责同志汇报 ,按领导指示进行接待和答复,不得擅自给予答复或承诺;不得推诿搪塞;不得直接交由校领导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六、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流程
接待来校上访人员原则上应遵循如下原则和步骤:
1、以礼相待,好言相劝,稳定上访者激动的情绪;
2、委婉地询问上访事由,详细做好情况记录;
3、首先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必要时可带领上访人员至相关职能部门并说明情况;
4、职能部门无法解决的,上访者本人又强烈要求面见校领导的,应立刻请示校长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
5、如得到校长办公室领导批准,则按约见的有关校领导的程序和规定办理;
6、在接待上访人员的工作中,行政科工作人员应加强保密观念、服务观念;
7、在接待工作中应以理服人,不亢不卑,对于无理取闹者,应及时通知保卫人员进行制止其不当行为;同时,工作人员应进一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以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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