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南京医科大学校友会”(英文译名: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 简称 NMUAA)。
第二条 本会是由南京医科大学校友自愿联合结成的群众性团体。
第三条 本会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加强学校与海内外校友及海内外校友之间的联系,增进相互间的友谊,促进教学、医疗、科研、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传承南京医科大学的优良传统,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团结海内外校友努力开拓,不断创新,共同为祖国高等医学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四条 本会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在南京医科大学五台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