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财务局局长郑仲文来我校作报告

时间:2015-05-18浏览:1423

  5月15日上午,应我校邀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财务局局长郑仲文来校解读新修订的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副校长李建清,学校各学院、附院等单位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财务科(处)长、科教科(处)长,科研秘书,校本部及部分在宁附属医院基金项目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科技处处长张正东主持。 

  会上,郑仲文局长介绍了近十年国家对科技的投入与管理情况,并解读了《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他还特别指出了科研经费使用的“五个不得”,即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不得随意调账变动支出等方式应付财务审计和检查。

  李建清副校长要求各二级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作为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责任主体要规范和合理使用日常科研经费。学校将结合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监督和管理。

                   (供稿:科技处 图片: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