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放假前及假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网新闻发布发布时间:2021-01-19浏览次数:7234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2020年寒假将至,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放假前及假期内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严格落实《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要求,确保放假前及假期内校园安全有序稳定,现就寒假放假前及假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学生:1月23日—2月26日,2月27日注册报到,3月1日上课。

       教师:1月26日——2月25日,2月26日上班。

       职工:1月27日——2月24日,2月25日上班。

       以上时间节点,如遇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将会适时调整,并提前通知。留学生、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寒假放假及下学期开学等事宜由国际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安排。

       学校放假期间,各附属医院、直属单位、校办产业部门作息时间视本部门工作情况自行安排。

       二、相关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持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持续做好师生健康信息“日报告”“零报告”以及体温“晨午检”制度,精准掌握假期内师生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遵循非必要不离宁、不出省原则,教职工要带头在宁过节,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的设区市(直辖市为区),不得赴境外(不含澳门地区)旅游探亲;确需出宁出省的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同时须向所在学院、部门报告,由人事处审核后报防控总值班室批准方可出行。确因公务需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须由防控总值班室审核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行,出行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返程后严格按照属地防控要求做好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工作。鼓励各单位劳务派遣和自聘人员在宁过节,确需离宁的,要做好请假报批,并严格按照南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履行返程销假手续。

       2.加强放假前及假期学生管理。坚持“错峰”原则,有序组织学生寒假离校和假期结束后返校。家庭居住地正处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国外和港台地区)或者离校返家途中必须经停中高风险地区(含国外和港台地区)中转的学生,原则上留校;其他学生无特殊事由不得留校;加强假期离校学生疫情防控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明确往返家校途中和居家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建立“一人一档”信息台账,密切关注学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严禁未经批准假期中间返校或提前返校。加强留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服务,强化师生员工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特别是要加强对留学生、贫困家庭学生等群体的关心关爱。

       3.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适度开放学生生活学习场所,坚持每日对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进行通风、保洁及消毒,落实“人物同防”要求,做好防疫措施日常检查和风险排查工作,为留校学生提供优质安全的后勤服务保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餐饮卫生管理,确保假期供应充足;做好校园水、电等各项保障;抓好各项在建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进度与安全。

       4.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继续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全面落实安全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生物试剂、耗材、设备及冷链食品物品、动物饲料的采购、转运管理,强化快递、包裹寄件取件管理,严格按流程做好外来物品的消毒消杀;加强易燃易爆品、剧毒、放射类物品管理,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放假前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视网络信息安全,加强假期校园安全巡查。 

       5.强化假期应急值班。保持应战状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突发情况预警、处理机制,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准备。严格执行值班要求,做好假期疫情防控总值班(与中层干部总值班、学工总值班协同安排)、校园110总值班,确保学校疫情防控指挥体系正常运转。各学院、各职能部门要做好假期值班值守,严格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及相关学院要针对留校学生细化值班安排和服务保障。中层干部和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各单位在1月25日前通过办公OA系统(值班上报模块)报送值班表。

       请各单位严格落实《关于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师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南医防组〔2021〕1号)要求,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毫不放松抓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根据国内疫情变化情况,统筹做好学校寒假假期和明年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工作。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